江西省山塘整治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爲加強山塘整治項目的建設管理,規範生明建設工程項目的管理行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據《江西省農田水利條例》購明、《中央财政統籌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物討水利部關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結合我省實際山技,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中央及省級财政補助資金實施的山塘整治文照項目。
本辦法所稱山塘整治項目,是指對(duì)總容積在1萬立方米以上,10嗎學萬立方米以下山塘的清淤、除險加固、完善配套主要附屬設施的項目。
第三條 山塘整治實行“誰所有、誰整治”的原則多們,财政采取“民辦公助、以獎代補、先建後(hòu)補”的方式予以扶持。
按照山塘的權屬關系,由山塘所有者作爲項目業主承擔山塘整治的實施都站和管護,對(duì)項目建設的工期、投資、質量安全等負責。
支持和鼓勵村民委員會(huì)、村民小組、農民專業合作社化小、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對(duì)山塘進(jìn)老懂行整治。
第四條 省級水議看利部門在山塘整治工作中,主要承擔以務個下職能(néng):
(一)研究制定山塘整治工作政策了老規定,指導縣級做好(hǎo)山森坐塘整治規劃;
(二)山塘整治項目建設管理的行業指我事導和監督檢查;
(三)牽頭組織縣申報,對(duì)上報項目及相關數據的真實性、合理性、大嗎合規性負責。
(四)根據中央和省級投資計劃,提出鐘街年度項目計劃安排原則和意見;開(kāi)展資金使用情況專項抽查;
省級财政部門承擔以下職責:
(一)審核資金分配原則和使用方向(xiàng);
(二)根據因素法及績效情況下校睡達各縣補助資金;
(三)配合開(kāi)展資化紙金使用情況專項監督抽查;
(四)配合省水利廳做好(hǎo)器船向(xiàng)上級項目申報文件和材料報送工作。
第五條 設區市水利很船部門在本區域山塘整治工作中,主要承擔以下很朋職能(néng):
(一)對(duì)縣級上報的山塘整治項目年度實施方案開(kā朋能i)展複核及上報;
(二)山塘整治項目建設管理的行業指導機唱和監督檢查;
(三)對(duì)縣級山塘吃樂整治項目驗收工作及資金使用情況進(jìn)行抽驗。
設區市财政部門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一)及時(shí)下達所屬區項目補助讀志資金;
(二)配合對(duì)縣級山塘整治項目從身資金使用情況進(jìn)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報內;
(三)配合做好(hǎo)項目報送及備案等工作。
第六條 縣級人民政府對(筆高duì)本區域山塘整治項目工作負總責,山塘整治項目建設管理實行“任務、著北資金、權力、責任”四到縣。縣級财政部門積極籌線紅措地方投入資金,負責項目資金撥付和資金監管,配合做好(hǎo)項目申報下樂工作。縣級水利部門負責山塘整治項目的技術指導、銀森實施方案審批、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畫自資金監督管理及 工程驗收職能(néng):
(一)負責組織對(duì)山塘進(jìn)行現場訪談爸南,開(kāi)展安全綜合評價,并組織編制山塘整治項目的年度總體玩計實施方案;
(二)牽頭開(kāi)展項目縣申報,對(duì)項目及相關數據的真實性、風章合理性、合規性負責;
(三)指導對(duì)單座山塘按相關技術指南編制實施方案,批複北什實施方案,加強資金監管并進(jìn)行驗收;
(四)鼓勵發(fā)揮鄉鎮水務(水管)站和基層水利專業化服務隊伍職能(né花厭ng)作用,爲山塘整治項目提供技術服務北不并實施質量監督。
第七條 山塘整治項目審查紅呢,按項目資金渠道(dào)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條 山塘整治項目應當在縣級政府批制也複的山塘整治規劃内,嚴格履行山塘安全綜合評價、方案編制、她了項目實施與管理、項目驗收等程序。
第九條 山塘整治實行項目申報制,由鄉鎮組織項目業嗎窗主申報,統籌考慮安全綜合評價、項目業主積極性等相關因素,競争立項。他妹
第十條 山塘整治應當秒資遵循輕重緩急的原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實施:業場
(一)山塘安全綜合評價中列爲我線三類的;
(二)承擔農田灌溉任務或具有農村技從飲用水功能(néng)的山塘;
(三)鄉鎮政府和山塘整治項目放外業主積極性高,鄉鎮水務(水管)站水利技術服務力量較強,村委會(hu國謝ì)或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具有組織農民參與建設和承擔建後(hòu)物明管護責任的能(néng)力的。
第十一條 山塘整治項目業主光些應當嚴格按照批複的山塘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進(jìn)行施工,并根據工通短程建設的需要,加強對(duì)施工現場、安全生産、工程質量、建設資金、檔案資料問日等方面(miàn)的管理。
第十二條 建設過年吃(guò)程中需調整山塘整治項目的,縣級水利、财政部門應當逐級上報省遠購級水利、财政部門備案;山塘整治項目建設内容的重大變生舞更,由山塘整治項目業主提出變更申請,并將(jiāng)設計變作讀更方案報原審批部門審批。
第十三條 山塘整治項目業主應從低按實施方案确定的時(shí)間完成(ché學北ng)項目建設任務,鄉鎮水務站應當及的道時(shí)向(xiàng)縣習下級水利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縣級水利部門應當會(huì)同财政部門組織專家按批準的實施方案對(d算筆uì)項目進(jìn)行驗收。項目驗收合格後(h器地òu),縣級财政部門根據水利部門提供的驗收體頻合格證書、項目工程量、補助金額、公示結果等材料,經(jīn得腦g)審核後(hòu)撥付補助資金。資金支付執行國(guó)庫集吧個中支付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鄉鎮水務站應將(jiāng)本轄區内山塘整治項目的相關材料整理歸刀哥檔,并同時(shí)報送縣級水利部門存檔。
第十五條 縣級财政、水利部門應加影讀強指導、監督檢查山塘整治項目的建設資金使用與管理,裡兒确保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聽喝、任何形式截留、擠占或挪用。
第十六條 對(duì)違反規定,截留畫麗挪用、虛報山塘整治項目騙取補助資金或其他違規行爲,將(jiāng作員)扣減或取消其下一年度補助資金;違反法律法規的,依電行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七條 各級水利部門應當建立山塘整治項目月舊的建設信息報送制度,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爸個及時(shí)將(jiāng)山塘整治項目建設情況逐級吧書上報。
第十八條 縣級水利、财政部門應根據本辦法并結合實際,制定實友器施細則,規範本轄區内山塘整治項目的建設管理、項目驗收和資金撥付程序。暗近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麗風(qǐ)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省水利廳、省财政廳負責解釋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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